​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化学化工学院发布时间:2024-04-08浏览次数:1102

根据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及学院实际,特制定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一、可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信息

根据2024年报考我院一志愿考生初试、复试情况,我院化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方向总调剂计划共6人。各二级学科方向具体调剂名额如下表所示:

学科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调剂人数

化学

(学术学位)

070301

无机化学

2

070304

物理化学

2

0703Z3

应用化学Ⅰ

2

 

二、调剂基本原则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申请调剂专业在一区的研究生复试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4.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考生原则

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各二级学科复试考生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学科方向按照1:3的差额比例进入复试。

 

三、调剂工作安排

(一)调剂程序及注意事项

1.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在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前可与我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并登记调剂申请,登记时请正确填写本人信息及联系电话。

2. 国家调剂系统开通之后,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入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填报调剂志愿,选择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并确认(特别提醒:只在我校进行预约登记而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信息填报的调剂申请无效)。

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院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作为遴选依据,不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3. 我院将会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给符合要求的申请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届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4. 考生接受复试通知之后请根据相关复试安排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后,学校将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直接通过在调剂系统中发送,不再另行通知)。

5. 考生在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二)复试方式及要求

1. 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视频方式进行。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平台;选用“钉钉”系统作为复试的备用平台。

2. 复试设备:复试要求“双机位”,考生要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2部手机或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等),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须能自由移动),设备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参照《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1)。同时在网络视频设备上提前下载好“钉钉”软件并注册好用户名。

3. 复试规则:复试考生要严格按照《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及温馨提示》(见附件2)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并做好复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复试时间

2024年4月11日 星期四 上午8:30开始。

(四)资格审查及相关材料提交

复试前我院将对考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等工作,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 实人认证,确认准考信息,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

考生使用学信网帐号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登录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school/index),经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确认考生身份及准考信息,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2. 资格审核。审核需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至指定平台并线上缴费(100元/考生):

①《湖北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扫描件(附件4,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②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扫描件;

③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省自考办毕业证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校毕业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往届毕业生);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扫描件;

⑤《湖北师范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基本情况表》扫描件(附件5)。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环节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复试顺序随机抽签形成。复试前一天和复试当天请考生与复试工作组秘书保持联系。

1. 候考

考生复试当天应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状态,认真阅读《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复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否则立刻取消复试资格。

2. 身份核验

考生根据线上随机顺序,按照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远程复试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应将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拿在手中,配合复试老师和视频监考员,进行身份视频在线核验,核验过程由平台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3. 考场宣读

面试小组组长向考生宣读复试考场规则。考生在线展示签订好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当场宣读。

4. 应急预案

为避免在面试过程中,出现断网等意外情况,请考生复试前预留应急电话,再次连线继续复试或启用备用复试工具,乃至另行安排其他时间重新复试。每次断网后都要重新抽题。

5. 面试评分

复试每个面试环节结束后,由面试评委现场进行打分。

(六)复试内容

1. 思想品德考核。复试小组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含录像录音),并当场给出评语(合格或不合格)。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综合面试。包括科研能力、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测试。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含录像录音),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总分100分。

3. 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开放性简答题为主。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进行作答,考官就专业能力测试单独评分,总分100分。

4.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对话和答题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试题由考生在面试系统中随机抽取确定。每名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不少于6分钟,总分100分。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加试形式为在综合能力面试结束后,考官随机加问加试科目相关问题,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作答,每名考生加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满分100分,考官单独就加试部分评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评成绩,加试科目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 最低要求:复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7. 违规考生的处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要求可对考生的初试和复试进行核查,对在报名及初试和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成绩核算

1. 复试成绩 = 综合面试(40%)+专业笔试(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

2. 复试总评成绩计算办法(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均为百分制):

调剂考生:复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注: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同,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同,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3.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录取: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

②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有一门或以上不合格(低于60分)者。

4. 按复试总评成绩排名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次,具体参见最新《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了享受学校提供的奖助学金支持以外(具体标准以研究生院当年的奖助学金政策为准),我院研究生导师还将通过个人科研项目经费为研究生提供不少于2000元/年的助研津贴支持。

 

五、录取原则

录取时按照二级学科,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开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也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按照二级学科分开进行录取。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在上报学校之前其名额可从该生所在二级学科复试考生总成绩排序递补录取。

 

六、相关要求

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期间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实施、督查督办、应急处置。所有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无亲属报考本院研究生,严格遵纪守法,保守机密,不得弄虚作假。

对于违反招生纪律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学校有关文件予以严肃处理。湖北师范大学研招办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4-6570761,Email: yzb@hbnu.edu.cn;

学校纪委、监察处:0714-6573766,Email: jiwei20060302@163.com;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714-6515325,Email: chem@hbnu.edu.cn。

 

附件1: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doc

附件2: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及温馨提示.docx

附件3: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湖北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doc

附件5:湖北师范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基本情况表.doc

 

 

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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