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过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具备团员条件的群众,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经团支部推荐、听取班主任、辅导员意见,并征求学院党委领导意见,院团委拟确定张悦童、顾志敏、陈志超3名同学为团员发展对象,特在全院师生范围内进行公示。
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可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团员条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一条至第三条),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学院团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发展条件、不宜发展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8日(5天)。
公示期间电话:0714-6575919
电子邮箱:20230060@hbnu.edu.cn
附:2024年化学化工学院团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共青团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