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晚,我院分党校第6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第二讲在信息大楼报告厅开讲,纪委副书记、综合室主任刘刚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题为全体学员授课。他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的背景及意义、《条例》总则与分则的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讲解。
刘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释放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这次修订《条例》,更加突出严的基调,进一步总结我们党在加强纪律建设方面取得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坚持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了党的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
刘刚强调,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作为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刘刚以《条例》中的相关条款为依据,结合“大学生不当言论、考试舞弊、学术不端、诚信缺失、部分学生干部行为失范、生活奢侈浪费”等现象进行解读,并对此类问题的原因、本质以及后果作了详细分析和讲解。为全体学员推出“正负面清单”,为其“立标尺”“划红线”。
刘刚要求,各位学员要通过学习明底线、知敬畏,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党的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而构建正确的价值观,时刻确保自己持续廉洁修身,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课程开始前,全体学员共同观看了电视专题片《永远吹冲锋号》片段并集体诵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纪律”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