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2024学年“美峰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化学化工学院发布时间:2024-11-07浏览次数:10

各班级:

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湖北美峰化学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美峰助学金”。现将2023-2024学年“美峰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名额分配

参评对象:我院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名额分配:共计10名,每人五千元。原则上化学专业3-5名、应用化学专业3-5名、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1-2名。

二、评选程序

1.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化学化工学院“美峰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班要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议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评议并填写意见。

2. 学院审核、评选:学工办、教学办进行材料复审。组织学生工作委员会结合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和在校表现进行评选。

3. 学院公示: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

4. 助学金发放:以上程序确定无误后,办理发放手续,转入学生账户。

第三条 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道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端正;

3. 学习刻苦,勤奋踏实,积极进取;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报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难以维持本人基本学习、生活;

突发性意外致使家庭贫困,影响本人基本学习、生活等;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助学金(如在申请后出现以下情况,可根据情况取消其评选资格):

虚报家庭经济情况或伪造相关材料;

家庭经济情况好转,已不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经常购买体育彩票、买卖股票等高风险投资者;

有吸烟、酗酒、赌博、私自在外租房以及高消费者;

将学费存入银行赚取利息或以学费为本金经商者;

经学生工作委员会认定不符合发放助学金的其它情况。

四、评选工作要求

请各班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需经过班级评议,信息填写完整;并于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5点之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表电子文档命名为“班级+姓名+美峰助学金”发送到邮箱3496562724@qq.com,纸质档填写完整(除学院意见空外)交化学大楼203室谢老师。


附件:

2024年化学化工学院“美峰助学金”申请表

化学化工学院2023-2024学年美峰助学金公示一览表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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