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是我校重点建设学院,也是我校唯一的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学院目前拥有污染物分析与资源化技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稀有金属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微通道连续流化学合成技术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湖北省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和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等较为齐全的科研和教学平台。学院建有分析化学湖北省优势学科,化学一级学科为ESI全球前1%学科、湖北省重点学科和湖北省“十三五”“十四五”优势/特色学科群(资源环境学科群)主干学科,拥有化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制药工程、学科教学(化学)专业硕士学位二级授权点。化学一级学科是学校首批博士点立项建设学科,近三届学科评估均位列湖北省属高校前列。
二、可接收调剂专业信息
学院可对外接受研究生调剂申请。具体专业信息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调剂名额 | 调剂专业范围 | 其他要求 |
070301 | 无机化学 | 3 | 0703化学 | 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
070302 | 分析化学 | 6 | 0703化学 | 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
070303 | 有机化学 | 3 | 0703化学 | 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
070304 | 物理化学 | 7 | 0703化学 | 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
0703Z3 | 应用化学Ⅰ | 7 | 0703化学 | 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
086002 | 制药工程 | 2 | 0703化学;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6002制药工程;086000生物与医药;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085600材料与化工;078000药学; | 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
045106 | 学科教学(化学) | 2 |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045106学科教学(化学);0703化学 | 201英语一;204英语二;0703化学报考需要加试教育学综合,不计入总成绩 |
三、调剂基本原则
(一)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考生国家线。
(二)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三)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四)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考生与调入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按照以下方式折算初试标准分分数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录取时将初试标准分以一定比例计算总成绩。
初试标准分计算方法:
初试标准分=(初试原始分/初试国家线)×100
四、调剂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学院将会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在调剂系统上给符合要求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届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https://chem.hbnu.edu.cn/相关公告有关复试的具体安排。
(三)考生接受复试通知之后请根据相关复试安排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后,学校将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直接通过在调剂系统中发送,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生在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调剂方案
(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2025年4月8日(星期二)0时-24时。
(二)调剂复试安排。
1. 复试考生公示。学院将对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进行公示。请收到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及时在研招网确认。
2. 复试内容及方式:复试内容参考一志愿考生复试细则,复试方式采取线上复试。
3. 复试时间: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全天(上午8:00起)。加试教育学综合在专业能力测试之后进行。
4. 待录取。学院复试工作完成后,招生单位通过调剂系统向待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待录取考生及时接收。
(三)调剂总评成绩计算方式。
1.复试成绩=综合面试(40%)+专业能力测试(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
2.总评成绩=(初试成绩/报考专业国家线×调剂专业国家线÷5×60%)+(复试成绩×40%)
(四)调剂录取原则
录取时按照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开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折算成绩也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按复试考生总成绩排序递补录取。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录取:
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复试中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科目任何一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有任一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
④考生违反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以及学院有关复试管理规定者。
六、学院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实际招生计划数按照总评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14-6515325
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