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湖北美峰化学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美峰助学金”。具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名额分配
参评对象:我院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名额分配及额度:共计20名,每人五千元。原则上化学专业6-10名、应用化学专业6-10名、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4名。原则上,各班级申请人数不得多于3人。
二、评选程序
1.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化学化工学院“美峰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班要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议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评议并填写意见。
2. 学院审核、评选:学工办、教学办进行材料复审。组织学生工作委员会结合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和在校表现进行评选。
3. 学院公示: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
4. 助学金发放:以上程序确定无误后,办理发放手续,转入学生账户。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具体条件: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在2025-2026学年,被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助学金(如在申请后出现以下情况,可根据情况取消其评选资格):
(1)虚报家庭经济情况或伪造相关材料;
(2)家庭经济情况好转,已不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经常购买体育彩票、买卖股票等高风险投资者;
(4)有吸烟、酗酒、赌博、私自在外租房以及高消费者;
(5)将学费存入银行赚取利息或以学费为本金经商者;
(6)经学生工作委员会认定不符合发放助学金的其它情况。
四、评选工作要求
请各班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需经过班级评议,信息填写完整;并于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5点之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表电子文档命名为“班级+姓名+美峰助学金”发送到邮箱3144664988@qq.com,纸质档填写完整(除学院意见空外)交化学大楼203室谢老师。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