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团支部推荐,并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并报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后,拟确定杨善鸿等15名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特在全院师生范围内进行公示。
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可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员条件(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学院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条件、不宜发展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电话:0714-6575919(院纪委)
电子邮箱:20230060@hbnu.edu.cn
附:拟确定杨善鸿等15名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情况一览表(学生)
中共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6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