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员和群众推荐、团组织推优,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报学院党委备案,拟确定蔺雯等89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特在全院师生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学院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25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0714-6575919
电子邮箱:20230060@hbnu.edu.cn
附件:拟确定蔺雯等89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一览表(学生).xls
中共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