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员和群众推荐,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报学院党委备案,拟确定姚超超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特在全院师生范围内进行公示。
姚超超,男,1993年11月出生,籍贯湖北荆州,汉族,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该同志2025年6月入职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现为有机化学教研室专任教师,讲师职称,担任有机化学学科研究生导师。该同志主讲《有机化学》等本科生课程,主要从事有机化学专业教学与铜催化氮炔基吲哚甲醇酯的不对称取代、环化反应,基于铜催化体系的氨基酸侧链修饰等方向研究工作,以第一作者或参与作者在Nat. Commun.、J. Am. Chem. Soc.、Angew. Chem. Int. Ed.、Org. Lett.等国际知名期刊上发表文章10余篇。入职以来姚超超同志积极融入集体,谦虚好学,关爱学生,展现出良好师德风范。该同志于2025年7月1日提出入党申请,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情况,经中共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师第一支部委员会2025年10月10日研究,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可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学院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0714-6575919
电子邮箱:20230060@hbnu.edu.cn
中共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