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指南

发布者:化学化工学院发布时间:2026-02-10浏览次数:10

危险废物是指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一、危险废物包装要求

依据《GB18191-2008包装容器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标准要求,实验室固废(试剂空瓶、使用过的枪头手套离心管等塑料类废物、碎玻璃及针头)采用纸箱盛装;实验室废液(有机废液、无机酸碱溶液、重金属溶液)采用容量为25L的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盛装。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如下图:

所有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外须张贴危险废物专用标签。标签为橙色正方形(20cm*20cm)。

二、各种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注意事项

(一)实验废液分类收集注意事项

1. 废液桶需按照规范张贴、填写标签并放置在指定位置;

2. 加入的废液量不能超过桶容量的75%;

3. 切勿将不相容的废液放置在一起;

4. 向桶中加入废液量多时需采用漏斗;

5. 每次加入废液后,需静置再旋紧桶盖;

6. 满桶后应及时送贮,避免废液长时间存储。

7. 废液桶下需使用防渗漏托盘。

(二)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注意事项

1. 盛装固废的纸箱需按照规范张贴、填写标签并放置在指定位置;

2. 玻璃类固废和塑料类固废,须分开进行存放。如玻璃空瓶为一类;碎玻璃及针头为一类;塑料空瓶为一类;使用过的枪头手套离心管等塑料类废物为一类;

3. 务必确保废试剂瓶为空瓶,不留任何残留物;

4. 满箱后应及时封口并送危废暂存库。

(三)过期药品试剂分类收集注意事项

1. 必须与实验室普通危险废物(固废、液废)分开存放;

2. 由于过期药品试剂一般以粉末状固体或装有液体的试剂瓶为主,所以也归于固体类,都采用纸箱盛装;

3. 每种过期药品试剂(粉末状固体或装有液体的试剂瓶)表面,都需要贴上与其内容物一致的成分标签;

4. 盛装过期药品试剂的纸箱,满箱后应张贴对应的过期药品试剂名称和数量的明细(用A4纸打印即可,无格式要求);

注意:各实验室根据实际产废情况进行收集,分类包装储存。严格按照《实验室废液相容表》进行分类收集,废弃空瓶不可有残余试剂,危险废物不得与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品混放。

附件:实验废液相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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